公告:「109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資訊

親愛的家屬大家好,
有關「109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(申請期限為110年3月2日),本中心會協助各位申請辦理補助,目前規劃於109年10月份由本中心準備前置相關申請書件,預計於109年11月起逐一通知各位前來辦理。

轉知主管機關之公告,供各位參考:
一、申請期間:自109/10/1起至110/3/2止,逾期不受理。

二、申請條件,需符合3個條件:
1.入住老人福利機構。
2.109年入住天數大於90天。
3.使用機構者107年度綜所稅率未達20%。

三、應備文件:
1.申請表(務必用新表,參填寫範例)
2.完整契約書影本
3.收據影本(109年其中3個月繳費收據/證明)
4.黏貼-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(申請人及住民)
5.黏貼-存摺封面影本(申請人或住民)

四、掛號郵寄: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林小姐 收(備註: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)

五、申請表及填寫範例請至社會局網站下載:https://www.society.taichung.gov.tw/1261480/post